本报记者 张嫱配资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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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去年9月以来,山东青岛的大旭山路、新华路等路段选取了8处闲置场地,陆续设立了“邻舍集”惠农便民摊点。此举既让居民在家门口买到新鲜蔬菜瓜果,又让商贩安心合法地摆摊,还不给环境秩序“添堵”。
最近,不少青岛市民发现,一些便民摊位悄然出现在身边,给生活带来了方便,商户也“收获颇丰”。
如何在释放地摊经济活力的同时实现有效管理,确保烟火气与秩序感并存?青岛不少地方因地制宜,灵活通过政策引领、科学规划、有效管理等方式,力图寻求二者之间的“更优解”。
小地摊带来大方便
最近几个月,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大旭山路、新华路等道路上的“邻舍集”农产品自产自销潮汐惠农便民摊点投入试运行。当地农户在规划好的位置摆摊售卖自家的瓜果蔬菜,很多居民光顾,现场一派热闹景象。
如何既让居民在家门口买到新鲜蔬菜瓜果,又让农户们安心合法地摆摊,还不给环境秩序添堵?为解决这一难题,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联合相关街道商讨,决定开展惠农便民摊点试点工作。
自去年9月以来,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长江路街道、珠海街道先后在大旭山路、新华路等路段选取了8处闲置场地,陆续设立了“邻舍集”惠农便民摊点,可容纳130余个摊位。在集市现场,“一人一摊”,有的卖瓜果,有的卖蔬菜,居民驻足谈价选购,执法队员叮嘱摊主自觉遵守秩序,文明规范经营。这些摊位的设置满足了农产品销售和市民消费的“双向需求”,有效疏导、规范了农产品占道经营问题,让城市烟火气充满文明风。
“邻舍集”的名字来自西海岸新区的一句当地方言“邻舍己”,形容邻居之间互相亲近、互相包容,也寄予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者、农产品摊贩、周边居民如同邻居一般相亲相爱的美好期待。“邻舍集”惠农便民摊点的设置坚持“因地制宜、规范有序、公平普惠、惠农便民”的原则,明确设置范围、时间范围、准入范围和场地要求。
在试点探索成熟的基础上,西海岸新区逐步扩大推广范围。截至目前,已在全区范围内设置了20处“邻舍集”惠农便民摊点,可满足300余名商贩规范经营,惠及更多周边居民。
激发特色街区活力
为了充分激活城市活力,青岛的多个区市也在政策上进行探索,为地摊经济赋能。今年4月,城阳区发布惠商促消费“九支持”举措,以惠商、便民、秩序“三赢”为切入点,聚焦特色商业街区商业宣传、外摆经营需求等9类宣传经营情形,通过放宽政策限制、强化主动服务,在19个商圈和特色街区支持沿街空置网点设置招租广告200余块,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外摆经营活动100余次,规范商业海报张贴500余张,进一步激发特色街区商业活力。
得益于惠商促消费“九支持”举措,位于城阳区正阳路核心商圈、占地面积超过22万平方米、入驻商户超过700余家的水悦城,正成为年轻人聚集地及网红打卡地。
要吸引年轻人聚集,个性化店招必不可少。在水悦城内,包括水疗馆、电影院、酒吧、餐饮店等一系列店招的个性化设计便充分利用了政策红利,极大提高了店铺辨识度,提升了客人的进店率。
而对于很多商户所担心的外摆经营审批手续是否会过于繁琐的问题,“九支持”举措更是明确,在自有场地的红线范围内,只要不影响人员通行和市容市貌,向辖区街道和执法中队报备后,就可以开展外摆经营。
现在,水悦城和其周边已经成为“城阳不夜城”的典型代表,越来越多的人流在外摆摊位上汇聚起城市烟火气,也为当地经济带来了活力。“惠商促消费‘九支持’举措推行以来,大大提升了水悦城街区的招商率,已有近30家新商铺进驻,街区满铺率已达到96%,增加就业岗位200余个。”水悦城商业运营代表徐瑶琳说。
“我们在年初全面改造升级后,刚好遇上了‘九支持’举措,店铺增设了外摆摊位,拓展了经营空间,摆放商业海报,引流效果明显,收入比之前增加约30%。”餐饮企业“有位虾匠的小馆”负责人告诉记者。
管理“有章可循”
小小地摊考验的是城市治理的大命题,也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具体体现。要发展好地摊经济,必须要科学规划、规范管理,让地摊经济在有序中释放活力,在创新中实现升级。
科学规划是地摊经济有序发展的基础。城阳区制发了《城阳区便民市场申报流程》,指导街道因地制宜利用小广场、边角地、空闲地等设置农副产品销售点、早夜市、潮汐摊位36处,引导2000余户占路商贩入市经营,为周边10万户居民提供生活便利,既实现了“社区增收、商贩入市、降低投诉”,又保障了商贩生计和群众生活。
为进一步规范管理,城阳区联合社区、物业创新建立“惠商暖心一米线”机制,在贵爵公寓商业街、康城路便民市场等6处区域施划“一米线”2400余米,与600家商户逐户签订《外摆经营告知书》,明确“线内规范摆、线外畅通行”的管理标准,既帮助商户规范经营,又保障市民出行便利,实现商户经营与城市管理的双赢。
为进一步释放执法温度,城阳区还推行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配资家,制发《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(2.0版)》,涉及不予处罚事项由98项增至142项,对经营业户占路经营、跨门经营等轻违不罚242起、免罚11.7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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